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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日期: 200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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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次定职 

    (一)大中专毕业生首次定职条件 
    1、大中专毕业生在专业对口,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可首次确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体条件为: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可直接确定为“员”级任职资格;
    (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确定为”助师”级任职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确定为”助师”级任职资格: 
    (4)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可确定中级任职资格;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确定中级任职资格。
    2、对部分先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也可按以下原则初定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1)硕士研究生确定中级任职资格的资历为毕业前后加起来三年,其中毕业后至少一年;
    (2)本科毕业确定”助师”级任职资格的资历为毕业前后加起来一年半,其中毕业后至少半年;
    (3)大专毕业确定“助师级”任职资格的资历为毕业前后加起来三年半,其中毕业后至少一年半;
    (4)中专毕业确定“员”级任职资格资历为毕业前后加起来一年半,其中毕业后至少半年。
    3、专业不对口的人员,属已列入全国统一资格考试系列的,参加考试取得资格,其余人员需经专业测试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认定程序
    1、填写《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审定表》和《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考核表》一式二份,毕业证书复印件,继续教育证书、计算机考核合格证书、2寸免冠照片一张;
    2、由单位或上级人事部门在认定单位栏内签署认定意见并加盖认定单位公章;
    3、《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报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核。

    二、评审

    资格评审是指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根据国家批准的各系列专业技术条例和有关规定,通过考试或考核,公正客观地测定申报人的任职条件和履行职务的能力、水平及其业绩,根据考评结果,确定其任职资格,作为职务聘任的依据。
    (一)评审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为我国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2、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3、担任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相应具备大学本科、大专、中专毕业的学历。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提出各级职务的不同学历要求;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评审程序    由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单位审核推荐,由个人提供所需材料,经单位考核评审同意将材料复印、汇总、装订成册并填写推荐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报主管局、职称系列主管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资格审核同意,提交评委会评审或推荐到上一级评委会评定。其中属中级及以上破格晋升或推荐评审高级任职资格,需报经上一级系列主管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资格审核。 注:申请评审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需通过外语、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考核、当代科技考试及相应系列主管部门要求的技术考试。申请评审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需要外语考试。
    (三)资格公布颁发证书及聘任 经人事部门审定和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由系列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联合发文公布。高级证书由省人事厅颁发,中级证书由宁波市人事局颁发,初级证书由市人事局颁发。具有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如单位工作需要,岗位(指标)允许,由单位行政领导聘任。
    (四)专业技术人员如何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凡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并按规定提交评审费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向所在单位提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申请,申请人必须对照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具体报送材料如下:
    1、材料清单一份(贴在档案袋上) ;
    2、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业务档案(装订成册);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申报高级一式4份,不得复印);
    4、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论文、著作、工作总结、奖励证书及能反映本人技术水平的实绩材料;
    5、《推荐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30份(单位组织上填写);
    6、学历证明、现任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7、外语合格证、计算机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如属免试人员,需填《外语(古汉语、医古文)免试审核表》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批表》;
    8、破格晋升人员需填报《破格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及能证明符合破格条件的材料;
    9、二寸照片l张。

    三、经济专业人员职务任职条件

    (一)经济员任职条件 应具有经济专业的基础知识,能够对专项经济活动进行初步分析整理,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经济专业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可任职;
    (二)助理经济师任职条件 应具有较系统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能够独立地对专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综合,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胜任助理经济师职务;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经济专业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员工作2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员工作4年以上者可任职。
    (三)经济师任职条件 应具有系统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能够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有较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独立解决较复杂的业务问题,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果或经济效益;获得博士学位,胜任经济师职务;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土学位、从事助理经济师工作2年左右;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经济师工作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经济师工作4年以上者可任职。
    (四)高级经济师任职条件 应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和发展趋势;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在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贡献显著;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经济师工作2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经济师工作5年以上者可任职。
    担任经济师、高级经济师职务的经济专业人员,一般应能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从事对外经济贸易,经济研究,经济情报等工作的经济师、高级经济师,应该比较熟练和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对在经济活动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经济专业人员,经过相应的专业考试,确具经济专业的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者可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破格聘任或任命相应的专业职务。

    四、工程技术人员职务任职条件 

    (一)技术员任职条件 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可任职。
    (二)助理工程师任职条件 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获得硕土学位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2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4年以上者可任职。
    (三)工程师任职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工程师的任职条件,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和技术经济效益;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工程师的任职条件: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3、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2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四)高级工程师任职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高级工程师的任职条件: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高级工程师的任职条件: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够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3、获得博土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发布于:200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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